嶺大宿舍有學生做愛,因沒有拉上窗簾而被其他宿生圍觀並拍下錄像,據聞,短片現於網上流傳。結果惹來傳媒大事炒作,校董梁振英「強調不容許學生在校內進行一些傷風敗俗的行為損害校譽」,當事學生未知將會面對校方的何種處分。一時間,網上留言意見紛紛。我不用討論二字,因為持不同立場的人,不過各自表述,根本沒有展開對話。我提出了一些問題,當然也沒有人答我。
稍從這些雜亂的聲音中抽離,其實可見整件事的極度荒謬。傳媒、校方高層、同學等幾方面,對兩位當事同學群起攻之,嚴辭譴責又要公開認錯,差點以為他/她們犯了什麼瀰天大罪。
他/她們不過是─做了愛﹗
Hey, they were just making LOVE, not making hate not making drug!!! In our daily dictions, isn’t Love a word of blessedness? Why then Love can only be talked about yet not made about??? Why such a sacred word whenever put into practice will become evil and sinful??? Really, help me understand!!!
傳媒對「凡性」之事必譁眾炒作,雖絕不認同,但也實在見怪不怪(唉,傳媒,香港的傳媒……);校方的保守姿態當然也是意料之內,不過無關乎道德,只涉及politics。最令我震驚的,是學生、年輕一輩的泛道德批判,以及似是而非、混淆視聽的論調。
首先,有關的譴責只一面倒落在兩位當事同學身上,但對於那些好事圍觀、拍攝錄像繼而廣泛流傳之的學生的侵犯行為,卻幾乎沒有任何批評﹗是非對錯,如此被顛倒,真令人痛心。
在我們的社會裏,只要一涉及性,無論context是什麼,都像是犯罪行為,要麼嚴辭斥責為「傷風敗俗」(既然梁振英稱做愛為傷風敗俗的行為,那麼請他出家好了,住進廟裏六根清靜,更不要對世俗之事指手劃腳了),要麼猥瑣褻笑。
觀乎網上留言,譴責的理據基本可歸納為以下幾項︰
1. 地點之爭︰有說宿舍是讓學生讀書的地方,不是用來做愛的,否則浪費了納稅人的錢;有說宿舍是用來讀書的,有人做愛會影響他人讀書情緒。
2. 公/私空間之爭︰即使關上門,但沒拉上窗簾,讓人看到室內活動,那就不是純私人空間,既是公眾空間,公眾就有權過問。
3. 逆向權利︰現在很流行一種「逆歧視」之邏輯。如果我們說兩位同學作為成年人、雙方你情我願,絕對有性的權利,衛道之士就會說,我們也有不要看到他人做愛的權利、我們不欲觀看的權利受到了「侵犯」。
4. 後患無窮︰若不提出譴責,就等於宿舍解禁,屆時風化案會上升,甚至隨時會在宿舍出現迷姦情況。
5. 道德淪亡︰如能接受學生於宿舍做愛,出於同樣「尊重人權、自由」的原則,豈非亦應接受同性戀、3P、人獸交、亂倫;言下之意,即世風日下,道德淪亡了。
6. 時間未到︰社會的發展是需要時間的,很明顯現在大部份人都未能接受,所以他/她們的行為不容於社會。
爭拗的其中一個重點,是「宿舍」這個空間。言下之意,如果同學留在家中或到酒店做這種行為,這種行為就似乎不傷風敗俗了。為何同樣的行為,換了個地方,就連性質也變了呢?大概要追溯到中國人對「讀書」二字的潔癖。書香傳禮,又焉能和性這「齷齪」的事扯上關係?﹗本人從沒住過宿舍,哪天倒真要到宿舍逛逛,去嗅一下內裏的書香幽靜,根據同學的留言,應該大部份的宿生,都書不離手,勤勞得很啊﹗
私人空間因開著窗簾,變成了半公眾,於是公眾有了發言權。但這個由一扇窗所開啟、引進的公眾空間,到底不能和完全的共公空間相提並論吧?再想問一下,當你/妳行經窗口,見到別人房內有人在床上(或地上或其他)有所動作,到底會對你/妳構成什麼傷害呢?我想這才是關鍵。
對於提出「滋擾」論的同學,倒想問問,到底是視覺上的「滋擾」還是聽覺上的?若是前者,你/妳真的沒必要站在那兒去看,若為後者,可以叫他/她們降低聲浪。當有宿生爆機、開P、玩通宵的時候,你/妳是否也同樣覺得備受滋擾,同樣覺得是道德問題,也同樣嚴辭譴責?
另外也想問問,根據同樣的「讀書」論、「滋擾」論,你們是否也反對在宿舍擁抱、親吻、愛撫、自瀆?否則,你們的反對就變成了只是反對插入式性行為(或其他性交方式)。但隔了個窗,要看到人家如何插入,並構成「滋擾」,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你/妳伸長了脖子,把頭伸到人家床邊,去被「滋擾」一番。
至於風化案上升、道德淪亡之說,倒果為因,混淆視聽。倒真是奇聞了,何時連一男一女做愛,也列入「另類」性行為了。
現在沒有人要大力提倡在宿舍做愛,只不過認為實在沒必要對那兩個學生窮追猛打。放心吧,世界不會在你/妳一朝睡醒出現巨變,你/妳不會一下床就看見人狗交歡,一出門就看見大家在參加性舞會。局限與轉化,只在人心。
時辰未到之說,聽來有點耳熟,很像中央否決香港普選的理由。但請別忘了,社會是不會自己望吓個鐘然後自己向前行的。否則,我等女子現在大概還纏著雙小腳,要人捧著來行哩。
其實以上各理據,無一不顯露了骨子裏對做愛/性事的一份不安。各種理據,不過是用來安撫那條敏感、不安的神經。真的很想,把那條筋剖開來看看,到底是什麼弄得人如此不安。
說了半天,還是搞不明白,別人做愛,怎麼就對你/妳構成了傷害呢?
唉,好像是聰頭,前幾天提起費振鐘的《墮落時代》。雖然,我很不願看到,但怎麼現時香港真的處處表露著晚明的墮落。
最後,為那兩位同學感到難過。宿舍做愛,你們絕非第一對,大不幸在於你們所處的時代;小不幸,在於忘了拉窗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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