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09, 2005

去他媽的「以民為本」

我也知本blog讀者對我一而再再而三講食物講健康怕會倍感煩厭,但不能不說,因安全食物是基本人權,健康是生活之本。要怪就怪我們那個口口聲聲「以民為本」的傾斜政府,鑊鑊新鮮鑊鑊甘吧。

呢單嘢我好驚。

食環署昨公布於三個內地罐頭鯪魚,以及一個由內地註冊供港魚場的淡水活鯽魚樣本,發現孔雀石綠。

本來發現這發現那,已屬常情,不過在食物購買單上打多一個交叉而已。但令人震驚且憤怒的是,原來食環署一個月前已於「珠江橋牌豆豉鯪魚」發現孔雀石綠,但卻沒有公布,只著惠康自行回收而已﹗﹗﹗

即使昨天食環署的公布,也沒有公開有問題罐頭的牌子,只表示已與零售商及批發商聯絡,停止與該款同批次的食品出售。

那麼在這一個月內,超市到底有沒有回收,還是收到風快快手速銷散貨?之後又如何監察?有什麼辦法保障食物之安全?(目前情況證明漁場根本沒有改善,仍然用毒物飼魚) 沒有人跟進,沒有資料,無從知道。如對付禽流一樣,等出咗事,咪殺囉、咪停囉、咪回收囉、咪煮熟啲先食囉。他媽的﹗市民的健康及知情權,就在官僚之墮落與商人的謀利中,付諸流水。

更令人憤怒的是今晨食環署助理署長鍾偉雄在電台節目上,竟如此解釋為何沒有即時公布︰根據現時的機制,署方在證實食物對市民健康,造成即時及嚴重影響,才會向外公佈。他說,今次發現含孔雀石綠的罐頭鯪魚,市民進食會有風險,但影響輕微。

又提出那種「食少少冇事既」的反智言論。家陣雞、牛、豬、菜乜都有事,每樣食少少,都分分鐘好似食毒物自助餐。一個唔好彩第日有啲乜事,政府又會表演四川變臉絕技︰病者自負。冇證據顯示閣下的病患是吃了2005年11月那一批沒有即時公布的罐頭鯪魚,恕不負責。

真諷刺到極點,政府今年8月才剛立的法,零售食物含有孔雀石綠乃屬違法,並高姿態提出什麼對孔雀石綠「零容忍」。但從支著納稅人錢的鍾署長的回應來看,即處處顯露出一種對該法例的分裂表述。情況之荒謬,就如一方面高呼毒品之禍害,厲聲要禁,但轉個頭卻對人說︰嘿嘿嘿,吸少少毒,係會有風險,但影響輕微。多做運動,注意均衡飲食,咪冇事囉。

一邊廂,政府對付「古惑天王」,反應極速,且執法極嚴,爭得個世界第一,為港添「殊榮」。

而另一邊廂,對應毒罐頭,政府倒帶頭猶抱琵琶半遮臉。

真的分裂嗎?非也非也,一致性的嚴重傾斜而已。除了維護某一些人(當然不是市民)的利益之外,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說得通的理由,驅使政府一反什麼「零容忍」立場,明明有料資在手,卻不讓市民知情。我更擔心,到底還有多少同類食品,在政府的保護之中。

各位關注健康與食物安全的香港人,不要再依賴那個他媽的政府了,是時候發掘一下民間智慧,發揮一下民間力量,自己煮自己食,推動本地有機種植、安全飼養,自求多福。民主,本就是最貼身的。

去他媽的「以民為本」。


Tag: 健康 食物

14 Comments:

At 12:13 下午, Blogger 鳳凰藍 said...

看到蘋果頭條時,我真係想喊,極度憤怒……嘩!我上星期先吃過珠江橋的豆豉鯪魚喎!仲諗住吃新鮮魚就話怕有毒(孔雀石綠)啦!吃罐頭魚就冇走雞啦……今次死得。

 
At 3:03 下午, Blogger rururu said...

是的,當我知道這段新聞時,也感到很憤怒及感到被耍.當日突然找個所謂專家來表示什麼要幾百萬個單位才會有可能導致極輕微的不良影響,已覺是狗屁.

上週重看電視播伊人當自強,其中一幕就是那大公司的人在知道事件後自己也不敢喝那懷疑被污染的水.不知由上月到昨日,那班管員自己有沒有吃過一口豆鼓鯪魚?!
總是給政府當我們是白痴,就想罵.

 
At 9:02 下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幸好, 一早都沒再吃了. (雖然有時還會心思思想吃這些利口不利腹的東西...)

遇著什麼有害的物質被摻進食物裡, 飄浮在空氣中, 或者被摻進食水裡, 他們總會告訴你"對健康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但是, 就像思存在自己的 blog的一個留言提及:

很多企業都在污染環境, 所有都說自己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安全標準, 但可惜他們沒有告訴你, 所有這些"合乎安全標準"的污染加起來之後, 又是否沒問題...

結果, 到了人們的健康垮了後, 依然沒有任何企業會負責, 或者只能怪責為甚麼你自己不夠強壯了..


難道這個世界就沒有"積少成多"這個東西?

也許, 我們也該向盧冠廷好好學習了.[苦笑]

 
At 1:18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真的,是時候認真的考慮本地的organic farming,一豆和我正參與一個關於荳品產品的生產合作社,有進一步資料會再放出來。

又或者,我們都得先去改變一下生活習慣,自備食具是一個很好的嘗試(只是上星期又不是有外賣食具至癌的新聞嗎?)。

其實在這個罐頭魚事件之前,(前日明報)就有政府將會大力推廣焚化裝置的新聞,最後一個焚化爐在97年已關閉(因為舊式的焚化爐嚴重的污染空氣),之後政府就用堆田區,但香港人生產的廢物太多,香港地方又細,不得不再考慮用焚化爐。

這其實不是一時一刻的事,政府都早就有所準備。四年前,我與綠色和平做了一個紀錄片,就是政府與青洲英泥(多麼美麗的名字,青洲的英泥......anyways,是李家的公司,做地產,做埋英泥當然理所當然,於他們要做攏斷的心態)合作,給了五百萬科技大學做焚化爐的硏究,付近的居民很不服氣。

一面說要做做焚化爐,一面又不想辦法叫市民做多一些回收(家居廢物回收率一直很低),或要求大企業負責,回收和減少產品的包裝(支找WTO多消費就好了嗎??)、或支找回收工業(原本在舊機場,政府於可接受的租金,租給大大小小的本地回收公司,後來又收回了。我只知道現在那裡是一個golf club,多麼諷刺,也許我們都想用高級的健康活動,來蓋著我們社會的真正問題),其實我們不一定要焚化爐。

我們還有那麼多可以做,不只在政府,就在自己每天的生活本身。

食物和環境,是我們生的最根本,不是工作與金錢,這是那麼簡單的道理,我們於忙亂的生活中,都忘記了。這,其實是最essential的。


一豆說:各位關注健康與食物安全的香港人,不要再依賴那個他媽的政府了,是時候發掘一下民間智慧,發揮一下民間力量,自己煮自己食,推動本地有機種植、安全飼養,自求多福。

真的,是時候改變一下了,就在自用食具,減少廢物,多做回收做起呀。

>民主,本就是最貼身的。

祝好。

有興趣的話,請看看:
陳皮村http://hk.geocities.com/the_backwaters/
綠黨報 七一號外
http://hk.geocities.com/greenparty052/

 
At 10:05 上午, Blogger 熊一豆 said...

in-media那邊,有讀者回應此篇說"冇計",我作了一些回應,也貼在此︰

也不是冇計,而是我們還有否想像力去想其他可能性。例如為什麼一提發展本地養魚場,十個有八個都即刻搖頭說唔得唔得……

反對的理由,大多可追溯到潛藏的窒息想像力的單一經濟價值標準。(當然,此項價值獲大部份香港人在不同時空中擁護,但卻往往誤以為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

其一,是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這個想像牢不可破,雖然我們不要董建華,但似乎他為香港定下的位置及想像,卻沒有隨著他而去。我們只能想像香港作為金融服務業的現代城市,而不可能想像香港也可以有生產、有製造業。連諗都唔敢諗,唔好話落實去做。

其二,當然離不開成本的問題,否則香港的工業怎會從80年代中開始全盤北移。而所謂高成本,其中高地價首當其充,但所謂高地價,又是否必然不可動搖、天然生成的呢?除了這個經濟因素永遠重於質量保證的選擇之外,當然還少不得香港的地產故事,所謂吋金尺土,又是否一牢不可破的說法?新界還有那麼多土地,為什麼不能耕作養飼?因為地主等著地產商的垂青,比種一世田要發達千萬倍?為什麼香港的經濟那般畸胎,只有金融地產獨支?為什麼98跌得咁應之後,仍然行呢條路?

是否,根本已失想像的能力,可以有其他可能性?

這些,都是我們要去問去答的,如果我們還關心的話。

最後關於毒罐頭,我在想,那些在過去一月內吃過毒罐頭的人,是否可以告政府?因為既立了法,就應得到法例保障,否則,立法來做什麼嗎?立法就是要來捉"古惑天王"而沾沾自喜嗎?

 
At 1:02 下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一豆:
搭句咀。看到你的留言,也作出了回應。只是,我不太明白甚麼是「在hkblogger是同一個站」……我是電腦白痴,只知寫文,可否解釋一下﹖
又,最近看到教會團體在地鐵賣廣告:「祝福香港」。當然是善意的。但只有善意並不足夠。祝福之前,應該反省。禽流感事件中,教會的反應其實不足夠。

 
At 11:15 下午, Blogger MissLee said...

人手TRACKBACK: http://missfannylee.blogspot.com/2005/11/blog-post_10.html

 
At 6:12 下午, Blogger Kevin Li said...

阿晨:原來你同文思慧是“同黨”的,呵呵,失覺晒!
熊一豆:你提到自己種自己吃,當然是好,不過也勿忘大環境的污染,你拿什麼水耕種,附近土地有什麼工程建設或污染,植物所吸收的空氣污染物,一樣會全單照收進入你的肚裡。一個人能力有限,做得有機耕種,就未必可以理會大範圍環保,相反亦然。希望互勉之!anyway,也感謝你支持綠色和平的surewind行動。

 
At 7:44 下午, Blogger 熊一豆 said...

Kevin Li︰

我當然不會天真得以為自己耕吓田種吓菜,就會得到天山雪水、美土良田。但,推動有機耕種、飼養,總比買市場上的毒罐頭、毒菜、毒魚,來得安全些。對應當前,當然只能作盡量少毒的選擇。

另,一個人或一小撮人的能力當然有限,但,恕難苟同你認為小農戶推動有機耕種與關懷大環境互有衝突。或許正是這種把兩者二分的思維,才使路更難行。

反過來說,BINGOs的制肘不見得少,財雄勢大下,也不見得對大環境做出了多少很大的事。

我貼了風力發電的banner,是因為支持風力發電,並非特別為了支持綠色和平。

 
At 8:57 下午, Blogger Kevin Li said...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At 9:11 下午, Blogger Kevin Li said...

請勿誤解,我只是說互補,而非互相排斥,可能是我表述上的問題。此外,不論你是支持風能,還是什麼surewind,目標也是一致的。雖然我是在BINGO工作,但並不代表我不知道其他較小型團體的價值。事實上,我也正為一些小型團體效勞。日後有機會可以多多交流,多多指教。

 
At 10:43 下午, Blogger 熊一豆 said...

kevin li,謝謝你再次回應。

不過,我想我並沒誤解。

你說︰「一個人能力有限,做得有機耕種,就未必可以理會大範圍環保,相反亦然。」

你的意思是,個人顧得了耕種,就不能兼顧大環境,例如向大財團、工廠抗議;相反亦然的意思是,NGO有能力和大財團bargain,卻不會去搞有機耕種。
兩者互補的意思,就等於A 地只產蘋果,B地只產香蕉,兩地互貿互補,就大家又有蘋果又有香蕉了。

你說的互補,理論上我當然不會反對,但借上面的比喻,是否存在公平貿易的基礎及空間,往往是一個疑問。但這並非我提出上面回應的重點。

我不敢苟同的,是你對於「個人有機耕種」與「理會大範圍環保」的割裂想像。我完全看不到,何以兩者不能並存。

我認為,個人能力雖卑微,但在對於環境、健康、生活的關注上,卻可以有不同面向的參與及行動。

何以見得一個有機耕作人就不能理會大範圍環保?
一個有機耕作人,去參與保護維港行動,算不算理會大範圍環保?
一個有機耕作人,以寫作製造聲音,算不算理會大範圍環保?
一個有機耕作人,通過教育溝道,使多一些人關注環境的問題,算不算理會大範圍環保?

我想,並不只有躺路軌、把自己鎖在鐵閘上,才稱得理會大範圍環保。

我希望解釋得清楚了。

 
At 8:50 上午, Blogger Kevin Li said...

我想你真的是誤解了,你說:"我不敢苟同的,是你對於「個人有機耕種」與「理會大範圍環保」的割裂想像。我完全看不到,何以兩者不能並存。"

事實上,我正是想說兩者絕對可以同時並存。所以,我說可能是表述有問題,就是這個意思。

為什麼我說︰「一個人能力有限,做得有機耕種,就未必可以理會大範圍環保,相反亦然。」其實,我只是感歎以往的一些個人經驗,往往一些搞運動的人,最初還可興致勃勃的搞有機耕種,可是三分鐘熱度,過了一段時間,土地荒廢了,興致也減了。而搞有機耕種的,就像周兆祥般,過著隱士般的生活。

理論上,你所說的當然對,可是實際上能做到你所講的,恕我失望的講句,少之又少。可能我對於香港的情況,已經灰心了吧。

 
At 12:39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文思慧? Who knows her???
I remember her. She was a good teacher. Well, what is she busy with lately?

Food safety is already a luxury in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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