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教授︰單親綜援變相鼓勵人成為單親
有時,真的很想不勞氣。但……奈何。行文不免浮躁,看這個Blog的朋友,包涵了。
港大教授﹕改變文化姿勢多於實際
5月 10日 星期二
【明報專訊】港大教授梁祖彬身兼福利諮詢委員會成員指出,綜援批核寬鬆,加上單親綜援金額優厚,變相鼓勵人成為單親,「4人家庭有1萬元,我都唔做 (工作)啦﹗」他不認同有人批評綜援人士「懶、貪心」,反指是「系統的漏洞」,要「從政策上手」。他指出,市民對綜援的不信任已發展成「道德危機」 (moral hazard)﹕「社會氣氛好嬲,普通人及中產均認為綜援系統縱容(受助者)。」
指系統存漏洞
他形容今次改革是「姿勢多於實際」,因為估計新政策行政費高,加上脫網者未必多,短期內未必能替政府慳錢﹕他說﹕「我們要改變一個社會文化,即使唔慳錢都要做,要給人一個清楚信息,做人要負責任、要工作,否則將來可能有更多人拿綜援。」
他指出,婦女不能以「照顧細路大過天」的理由拒絕工作。有人指在家中照顧孩子是「貢獻社會」,但梁卻反駁﹕「這不是generate income(製造收入),不是經濟生產力」。為了配合就業福利(workfare) 的大趨勢,他建議,政府可限制單身健全失業人士領取綜援的時間,如最多5年。他又希望政府要多做解說,令市民明白政策﹕「單親做名正言順,政府若覺得自 己,便要強烈去推動計劃,我相信民意是站在政府那一邊,政府要解釋多點政策背後的理念。」
(1) 不知梁教授可已婚並育有子女?若育有子女三名,那根據他的邏輯及說話(『4人家庭有1萬元,我都唔做 (工作)啦﹗』),是否也心郁郁想搞搞離婚,辭去高職厚薪的教授職位,去「享用」那份「優厚」的單親綜援金???
竟然說得出「變相鼓勵人成為單親」這樣的話﹗為何有人可以如此無恥,對需要面對婚姻創傷的人,再往傷口上撒鹽?
(2) 「婦女不能以「照顧細路大過天」的理由拒絕工作。」
請梁教授哪天百忙中抽空,紓尊降貴做一天住家男人、做家務帶小孩子,同時再回大學備課、講課,體驗一下何謂不是「大過天」。
(3) 家庭主婦的工作未能generate income並非源於她們的付出不是生產力,而是長此以來,父權結構的社會對她們在家庭中付出的勞力加以剝削之結果。不少婦女團體一直都倡議家庭主婦的付出是應該獲取經濟回報的。大學教授,返去讀吓書喇……
唉,如此素質之人任大學教授兼福利諮詢委員會成員……死未?
講來講去,不過在justify「乞兒兜度搶飯食」。沒活好說。
回應︰我為何憤怒了
再論綜援
12 Comments:
it is just hard to believe what u heard n read from the news every day @@
妳今次真浮躁了!我且從業界人士的經驗跟妳談談,可能又會爭議一陣。
梁教授的說法或會令人誤解(因為他一個字說了許多事),我所理解的這次單親綜援政策檢討是這樣的「為協助領取綜援的單親人士及早融入社會,立法規定子女6至14歲的領取綜援的人士任兼職有薪工作,每月不少於32小時,及月薪達$1430或以上。領取綜援的單親家庭達到這項要求後社會福利署才發放$225單親補助金。」
1. 要留意,目前的政策要求,但凡子女到15歲,綜援受助人,不論是單親還是家庭照顧者,一般都要就業。根據我的經驗,長時間照顧子女的綜援受助人,明顯比一直有工作的婦女更難就業,更不了解世情世事。若她們不想浪費自己,不想脫節的話,持續工作不是壞事。而且,有職業的家長,在教育子女方面比沒有職業的更好,因為她會知道世界是如何運作的,自己也較有能力咎較有尊嚴。而且,根本海外一些研究,發現長期領取綜援的父母,他們的下一代也較多領取綜援,這對子女也不是好事。我自己也親眼見過類似的案例。
2. 現時的建議,要求有6至14歲子女的綜援受助人做兼職賺錢。其實大部份受助學人都不反對,平均每天工作2小時,又可以多點錢用。只是現在的勞動市場根本沒有這些工作。所以這個政策到最後,除了做到梁教授所講的「改變文化」,可能甚麼都不到。
3. 好,來討論一下究竟我們要不要這種文化,要不要這種道德。政策背後的道德目標是自力更生。自己養自己是好事,辛勞之後吃的飯才最香!好,為什麼社會不可以付款給某些人當全職媽媽(和爸爸)?這問題比較複雜,暫且只說婦女,要麼政策適用於所有婦女,要麼只適用於部份婦女。若適用於全體婦女的話,社會代價十分大,也不見得大部份婦女贊成。再者,在今昤今日怎樣才能做個好媽媽?有一份工,知悉人情世故,是必要的。所以,要求他們做工沒有不好!
4. 只是,人情練達是否只得工作一途才可以取得呢?我認為不是,進修,義工服務等都可以,尤其在目前的經濟狀況下,找到工作根本不容易,務實的,應該認可進修和服務的價值。不過,話得說回來,進修和服務又不能完全等同工作,工作始終不可代替,能工作的始終工作好。
所以,我贊成這次的檢討建議,不過應將進修和服務計算在內。妳以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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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不能以「照顧細路大過天」的理由拒絕工作。」
上周日的城市論壇,有位社工嘉賓說,屯門一班單親婦女曾試過組織起來,找到工的就上班去;已就業婦女的孩子就給待業的婦女,義務 / 收個象徵式費用齊齊和自己的子女一起照顧。
她們經社工幫忙,要求政府提供地方,如公屋某些吉鋪作托兒所,以便她們助人自助。
所知天水圍另一班單親婦女也有類似的建議,但都被政府拒絕了。自己曾了解過,有街坊說,一來除社福署外起碼還涉及房署,多個部門自然多些官僚手續;二來開托兒所涉及不少嚴格的審批程序,對托兒所職員有一定專業資格要求;三來社署只承認有薪工作,不承認她們建議的義工。
正如 yanlaptak 所講,她們大部分不是不想找工作,而是的確難找 ( 除怕無人照顧兒女外,一般都年紀較大,亦無 "知識型工作者" 擁有的專業技能 ),社署可否對願意當義工 / 辦合作社的婦女稍稍幫一把 ? 我不信這幫忙/通融需額外動用大量公帑的。
yanlaptak,
我想你是捉錯用神了,我根本無意討論是次推出檢討的新政策,雖然我也有意見。若認真看過我昨天貼的文,我通篇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罵人。因為不是十分想罵人,但仍罵了,而且還是指名道姓地罵了,所以說自己浮躁。
令我憤怒的不是新提出的政策,而是有份參與政策的這位梁教授的言論及態度─若我們相信語言或多或少反映了一個人的心態。
不過,很明顯 yanlaptak認為梁教授的言論並無不妥,只是我誤會了。
那麼就讓我解釋一下,為什麼作為一個女子,讀到這樣的言論,會感到憤怒吧。不過今晚太累。再續。
那些被指 "離婚變單親領綜援好過打工" 的單親綜援家庭,不妨詳細和誠實地紀錄和公開你們的日常開支,相信那位教授會對你們改觀。
「變相鼓勵人成為單親」
只能說:無恥呀!
「市民對綜援的不信任已發展成「道德危機」 (moral hazard)﹕「社會氣氛好嬲,普通人及中產均認為綜援系統縱容(受助者)。」
真想知道,這個結論如何得來?「普通人及中產均認為...」這真是很嚴重的事情呀!
「要給人一個清楚信息,做人要負責任、要工作」
為甚麼要給人一個這樣的信息?難道不是大部分人這樣想的嗎?如果香港社會只有少部分人抱這種態度,那就真很恐怖了。
「婦女不能以「照顧細路大過天」的理由拒絕工作」
同樣,真的想知道到底有多少婦女(百分率)以「照顧細路大過天」的理由拒絕工作呢?為甚麼粱教授把這說成一個如此嚴重的社會問題?
「令市民明白政策﹕「單親做名正言順...」」
為甚麼要政府推廣這種信念呢?廣大市民真的認為單親唔做名正言順?
看來,社會的「道德危機」 (moral hazard)真的很嚴重了。
(其實,一直都想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因為綜援而拒絕工作呢?有多少人以扼綜援為生呢?真的想知道這些個案佔整體申領綜援的百分比。)
對不起,還是想問為甚麼?
為甚麼「有職業的家長,在教育子女方面比沒有職業的更好」?
我的經驗是,很多問題少年形成的原因都是父母要工作無暇教育無暇照顧。最近,有一個朋友生了孩子,她就辭退了工作,她說要好好照顧孩子,要好好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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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請原諒不才未能同意你的意見。
香港地福利都幾刻薄,4個人1萬元以為多,其實每個月都係mong mong緊,每人2000元食物費,一日餐都係50元左右,奶粉都幾百元一罐啦,根本好少錢.湊細路唔易,要24小時望實,睇少d都出事.總之要人一邊返工一邊做全職母親係幾唔合理,出面d工人工唔高,車錢又貴,一來一回用左半日,返去又要煮飯洗衫做功課,邊頭黎邊頭去?若果叫人托兒半日然後自己返工又唔剗算,如果返工得2-300百元,叫人托兒都係2-300元,咁做黎做乜,不如自己湊番.出面搵工又唔係易喎.
為什麼600億起條高鉄唔算side錢,但係給綜援便算side錢?係咪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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