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08, 2005

難,討論之難

這幾天,很累。除了生活的營役,我沒法不去思考及面對的,是討論的困局。

持批評意見者同樣慨嘆討論之難,批評我「把極少數意圖深化討論的朋友(如yanlaptak)視為別有用心的帝國主義者」,我只有苦笑。

的確,關於「反歧視異性戀法」,我真的不懂得作深化討論。
的確,把不同性傾向人士爭取基本權利視為「高舉自由的道德觀的排它性」,我真的不懂得作深化討論。
的確,對「人生而平等,人皆應享有人應有的權利」這句陳述,我不知從何再作深化辯證。

由始至終,無論我如何嘗試從異性戀理所當然的位置反問同性戀的權利,對方都迴避了,然後轉移交鋒陣線。

「這些意見,一如以往,都不是同性戀行為本身。我的關注從來不在那裡。我認為眼下的討論,不是爭辯一件私事,而是一件大眾的事,而同性戀之善或惡,與「大眾」無關。」

那什麼才與「大眾」有關呢?為什麼與大眾相關呢?這個癥結,說來說去,還是躲在神秘面紗之下,包裹在大話語,如少數服從多數說之下,面目難辨。我懷疑,那是層層洋蔥中心的空洞。當然,那個空洞,也可以有名字。

我來嘗試作答吧,因為由始至終,對方都不可能把不同性傾向者放在「人」的對等位置來考慮其權利。由始至終,同性戀都是一個非我的異類、他者,所以才會有「同性戀利益集團」之說,才會有「(不應予)進一步保護」之說。

由始至終,對方都認為這個異類在向「我」asking for more,而不可能看到,那些同樣是人,理應享有異性戀者能享有的一切權利。

由始至終,「我」不可能想像不同性傾向的人,其實也是「我」,而非脫了衣服就會有怪獸跑出來的異類。

我亦由始至終,沒有質疑過對方的真誠。但正因其真,才危險,才可怕。

這些分歧所帶出關於討論的困局,或可以這個設問來說明︰

不同性傾向人士與明光社有可能溝通對話嗎?

大概我中六合彩的機會率會高些。

基本出發點完全不同,再怎麼走,也不會相遇,即使地球是圓的。所以,我在上一篇已放棄了逐點拆解的辯論方式。在這種分歧底下,不存在越辯越明,甚至,理性對話的可能。

我當然也有既定立場,能退嗎?退一步是哪裏?除非要我接受平等、人權都並非必然。若此,就不只是我在退,而是歷史在倒退。

我,當然會繼續寫。明光社以外的論說空間,應該還是很大的,我相信。
仍願意對香港投以公民社會憧憬的朋友們,願共勉﹗

在此以兩則小故事作結。

故事一︰

一豆中學時候,鄰座為乖巧女同學,食不言課不語,力求做到最好。一次數學堂,老師著我們做完習題後自行以課本內的答案對正。我和鄰座計算得同一答案,但卻與課本答案不符,我一再演算,仍得出自己的答案,抓抓頭望望鄰座,她竟發揮驚人天賦,演算出極複雜的程式,看得我眼花繚亂,最後竟能得出和課本上一模一樣的答案﹗

後來,老師說︰哦,各位同學,書度個答案,印錯咗。

故事二︰

小時候看的童話故事。某公主招駙馬,考題是︰挑戰者必須躲到一個公主找不到的地方,始贏得美人歸。貧民俊男1號往挑戰,第一次躲到天腳底,結果被公主找到了,第二次躲到海角邊,還是被公主找到了。原來公主有魔法望遠鏡,任憑一個人躲到多遠,用望遠鏡一探,就原形畢露。第三次,貧民俊男1號學乖了,公主怎麼也找他不到。

躲到了哪兒?咪公主腳底囉。

前事︰
又來傳染病︰向明光社說不
答基督徒問
破誓─作結
教統局予明光社教人權﹗

9 Comments:

At 7:26 上午, Blogger littleoslo said...

poor it takes so much time to deal with some ppl. and at the end , it harms so much. no regret though..

 
At 7:39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看罷, 想留番個言, 唔想再講加油, 然後, 腦中竟彈出這金句: “得力在乎平靜安穩”, google一下, 原來整句是這樣的:
「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
在未得救前, 容我們先平靜安穩, 然後得力。
累了的時候, 請記得好好休息, 放下, 自在!
:* 錫錫!

 
At 11:48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一直都不敢去碰這個題目.... 心知要說服跟自己立場不同的人, 是多麼難. 而且, 要說服的就是自己身旁的教友哩.

想不到, 每早開收音機聽到的八股廢話:"氣氛良好, 和諧共融"的意思就是這樣.

加油吧一豆, 身子, 學業要緊.

 
At 12:47 下午, Blogger LEE CL said...

熊一豆你好,一直有看你就滴屎尼和盲光社的討論,對你能耐心冷靜嘗試討論,想向你敬禮。

我不明白為何勞工權益、「不平等條約」一般的交易為何總是給許多人調侃過去、視而不見,一切隨便。也不明白男男女女自願的性事幹啥要受人指指點點,而且已不再是指指點點那麼小兒科。

你努力嘗試理性、有條理地討論,慎於情緒和概括標號,恰恰應照了某些鼓吹「正義」、「核心價值」話語的生成和動員輿論的模式。

祝好!

 
At 3:59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智良,

讀你給一豆的留言,知道有人不但了解她的論點,還有其語法,真是高興,我想一豆她也一定很感激。

哈哈,BI-the-way,你這樣寫滴屎尼和盲光社讓我笑了好一陣子。

哈哈,祝好。

 
At 2:08 下午, Blogger 熊一豆 said...

謝謝朋友支持﹗

智良,你言重了,大家在自己的位置上,能寫就寫吧。

可記得5年前,向你約稿的網站編輯?就是我。

又,今年七‧一,灣仔三聯對開,原來你一直站在我背後。但當時,我並不知和joanne傾偈的,就是你。

 
At 6:57 下午, Blogger LEE CL said...

五年前...網站約稿,好像是有個英文名字掛在ロ唇邊吐不出來。都記不起太多事,回頭已是五年身,哈!你好嗎?

話說回來,愈來愈小人能「慢條斯理」的說話,口號、句式把我們思維的空間壓得扁平了。連反抗者也得要訴諸近似的邏輯和語言暴力,不得已、又可憐。

你提到,能寫就寫,所言甚是。我行動抑是遲疑抑是衝動而失遠景。問題還是五年前的老問題,只是愈益嚴厲,身邊所見,「文化」–「知識」真真是有人朝八晚九在設備資源過剩的機構工廠中流水作業的製造出來的!

 
At 10:54 下午, Blogger 熊一豆 said...

是呀,如此就五年,當下來講,還算可以。交了好些學費,學習不要把自己身心變作戰場來面對這個世界。原來先要學會對自己好。

你也保重呀﹗

 
At 2:29 下午, Blogger LEE CL said...

你提到學費,它似乎愈來愈貴,「通脹」使然吧。人人都好像有把聲音同自己講,你就是不夠好、你還未夠盡力、你應該更加甚麼甚麼。身心是戰場,一切給砸爛了。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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