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30, 2005

一位前廣告人的回應

(豆話︰昨天上載 兒子腳下的窮爸爸蘑菇房間版主曾為業界中人,經驗之談的回應,值得各位朋友思索,特貼在此。)


208: 一豆及各位,在倫敦看不到這系列廣告,但情節憑你們形容,可以想像。

209: 赴英前我們在廣告公司待過幾年,寫過銀行(包括借貸和信用卡)、地產商場、食品飲品和各式消費品的文案,在這裡也談談廣告人的道德問題。

208: 剛入行時,這些問題是不會多想的。公司接什麼客,上面發什麼brief下來,也沒有選擇的餘地,況且費盡心思只想把文案寫得精彩,寫得有創意。但越寫越覺得有問題。看見報紙上有大學生因拖欠卡數破產,會懷疑,他/她用的那張卡我們有沒有份宣傳?他們會不會正因為我們寫的「長達90免息還款期。投入理財新概念,生活更添姿彩。首年年費全免⋯⋯」而申請那張卡?

209: 每有負資產跳樓,我們在寫海景地產的樓書時,會想,有沒有人因此將畢生積蓄用來付首期,畢生為一磚豆腐腦打工?跳樓的人的鮮血,有沒有濺上我們的手?

208: 認識幾個做廣告的基督徒,他們在與公司簽約時,會聲明不做煙草廣告;但做了幾年,心裡知道,即使避開煙草,其他商品真的沒有道德問題嗎?安信這系列廣告過份了,挑起公憤;但那些早看慣了如同隱形了的洗腦廣告,正如現在當紅的淡水魚,不超標不犯法,並不代表沒有問題。當然我們推銷,他們買,可以說是自由經濟資本主義下,自由選擇,各取所需。但撫心自問,我不殺伯仁,伯仁還是因我而死。避不了。

209: 甚至也寫過迪士尼的稿。心底裡是極痛恨迪士尼的,但依然要把文案寫得輕鬆活潑可愛。說謊,昧心,又是否道德?

208: 因為實在寫不下去了,終於辭了工。但沒有做過廣告,能夠攢到錢來倫敦讀書嗎?經驗之談,做過廣告要脫離廣告是困難的,固然因為錢賺來容易,去得更快,消費慣了,鬆了褲頭要勒回來就難;也因為廣告稿寫得多了,自己潛移默化也就相信了;也認識不少廣告人為了養家,又或者轉不了行,即使多厭倦也得做下去。我們抽身了逍遙快活,能夠指著他們的鼻子指責,寫這些東西是埋沒良心嗎?至今依然有寫零散的廣告稿來賺生活費,又算不算是販賣自己來換取虛榮?與別人追換LV袋又有何分別?

209: 討厭廣告,卻也明白廣告人;不同意廣告工業的本質和運作,但對行業裡的人,有曾經同舟的體諒。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208: 這是教人爭議的題目,這裡只想提出來討論,無意罵戰。最後想與同行分享三句話:1)不做廣告之後我們很快樂;2)不做廣告,真的還有很多別的可以做;咬緊牙根,總會找到新路;3)或許我們終歸逃不過資本主義的巨輪,但曾經掙扎,曾經反思,到底是有分別的。

4 Comments:

At 1:23 下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讀到一豆和208/209的文章,也來湊熱鬧說兩句。

1, 一豆前面談到食品安全和發展本地農業的問題,並嘗試回應一個質疑:「誰才是傻仔呢?你/妳能不吃不喝不呼吸嗎?」換言之,那樣做合乎每個人的利益,只是大家看不清楚背後的利害關係罷了。

我猜度,這背後可能存在所謂「囚犯兩難」(the prisoner's dilemma)的困境,即從每一個生產者的角度來看,都是理性的行為,最後卻會導致一個對大家都是更差的處境。

一豆的建議,或許是一個方法,大家都有足夠的認識,看到如此下去,對那一個都不利,所以大家都有相同的動機去改變。這情形可能會出現,但另一種情況,也許是市場接收到這訊息,然後將商品分類,一類是所謂本地菜本地魚,價格較大陸來的高一些或高得多。現在政府嘗試推行的本地魚標籤制度,是朝這個方向發展。結果會否是,窮人便只能吃較為劣質的不健康的食物?(雖然現在已是這樣)

其次是人有一種極為不理性的惰性,即未到死的一刻,都不會覺得目前所做的有多荒謬,環境破壞是一例。很多人都知道,地球如此污染下去,很快會一鑊熟,但既然未到那一刻,大家都不願意為環境而限制自己的消費;又或希望別人限制,自己則繼續。

或許,除了更有效的政府監管,很難有更好的辦法,難題往往是,政府監管的動力何來?一個民主制度的政府,或許在這點上便顯得重要。

2.在香港重新發展農業,實在不知可能性有多大,尤其當整個廣東的農業人口都在大量下降的時候。原則上,只要食品安全,吃本地菜和內地菜,理應沒有分別的。一豆或許覺得,本地菜比較容易由政府監管。既然如此,我反為覺得,香港政府應該認真努力的和大陸商討,如何建立一個良好的可行的農產品品質檢驗和獎勵制度,對大多數市民來說可能會更為有效。

除非政府大量補貼,恐怕香港的農業是難以復興的,我想這是很現實的經濟問題。

2, 一豆又談到借貸或信用卡這種活動,如何通過廣告和媒體改變其原來的作用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觀察和批評。商品社會一個最大的「evil」,便是近乎無堅不摧地將所有東西都變成商品,又或要我們從商品的邏輯去看所有事物。這是很可惡卻又很無奈的事情,因為個體的抵抗,實在微弱得很。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個個人,一間公司,甚至不是一個有形的制度,而是無處不在的一種意識形態。Pascal有以下一段話,可在此分享:

「暴政的本質,就在於渴求普遍的,超出自己領域的統治。強者、俊美者、智者和虔敬者,各在自己的領域領風騷,而不是在別的地方。有時他們相遇,強者和俊美者爭著要統治對方,這其實很愚蠢,因為他們主宰的其實是不同的領域。他們彼此誤解,謬誤之處,便在於人人都想統治四方。」

3.208/209提出的經驗之談,於我來說,是很可貴的一篇文章,因為提出的問題,不只是廣告界的問題,而是我們在商業社會工作,幾乎必然會面對的一個ethical question,如果我們在乎從倫理的角度去看世界和思考自身的話。或者用一豆的話,在這樣的世界中,我們可以如何確保清白,避免共謀?

我想一個最普遍的回應,是(1)我不做別人會做;(2)而我所做,對於整個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 (3)由我做,可能較別人做更好。

以上的說法,可能都有理由。但我想,可否從另一角度去想這問題:

由「我」來做,對「我」的人生有什麼影響--盡管由我或由他人來做,結果都是一樣的。

問題於是不僅僅是社會責任或對他人的影響,而是對一己的影響,即過一種可能是unethical life對一己的生命的影響。

我想,208/209最後那三點分享,正正是從這一維度去看問題,從而改變其個人的職業。很可惜,這一維度,在很多人的生活中,往往只有很小的位置,因為我們都將自己看得太輕,太不在乎自己。但我常常覺得,這應該是很重的東西,原因很簡單,生命只得一次,去了便不再回來。

PC 匆匆

 
At 4:48 下午, Blogger DoA said...

好文章。感謝轉載。

 
At 4:42 上午, Blogger 208/209 said...

208: pc, 謝謝你的一語中的。的確,我們離開,是為了自己;

209: 而自己,是很重要的,尤其在不重視個體的社會裡。正所謂「他」不愛妳,妳更要愛惜自己。此話放在安身立命上,也是真理。

 
At 2:02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廣告傳達的訊息固然直接強烈,但電影電視所反映的社會面貌和生活形態卻會潛移默化,影響可能更根深蒂固。其實廣告對傳媒的影響力已越來越大。當這幾年政府放寬法例,除了廣告時間,商品的牌子還可以在節目內爆光,間接宣傳商品,也衍生出更多問題。你可以想像,有酒類贊助商,你可能要避免設計一個酗酒的角色,有零吃商贊助時,你可能要避免傳遞零食多吃無益這些訊息。當一切都以客為尊時,所呈現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可能會更虛假和偏狹扭曲,和現實社會更脫節。

每當想到要做一些違背自己價值觀的工作,或多或少成為病態社會的幫兇,心中其實並不好過。208/209說得對,如果不用顧累生計,抽身而退也許是最理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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